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62期) 2010年10月12日 |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自1886年第一辆汽车问世以来,全世界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经超过3000万,并且每年以40万的速度增加。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居世界第一,每年有数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另据教育部统计,发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事故中,以交通事故为主,造成的学生伤亡人数占所有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的30%,其中,8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校外,20%发生在校园内。这些血淋淋的数字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做到安全出行。
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也有六次之多。分析原因,这与我们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法规知识欠缺有很大关系。因此,本期《通讯》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一些行人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希望每一位师生能够做到安全出行。
一、交通法规对行人总的要求有哪些?
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⑴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办法等交通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⑵必须遵守车辆、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⑶必须遵守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的规定,即“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⑷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⑸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⑺不准迫使、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行人怎样行走最安全?
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弱者,只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保证自身安全。具体讲,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1米内行走。不要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遇到红灯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时,不要强行通过,应等绿灯放行后通行。行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
三、行人怎样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行人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时,属于借道通行,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过。为确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横过道路的优先权,行人横过城市道路时,首先应当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或者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其次是通过人行横道时,有信号灯控制的应当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要迅速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应看清来往车辆,直行通过,千万不要与车辆抢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应该先向左看后向右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比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条一条车道通过。第四,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第五,行人列队横过道路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
四、在校内通行需注意的事项?
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内部的交通不像社会交通那样熙熙攘攘,复杂多变,但是却有其特殊的问题存在,主要是:1、路面窄,转弯多,十字路口多,容易出事故; 2、流量不均衡。有的地段流量小,有的地方流量大;3、时间上相对集中,上班前后、下班前后、开饭前后、放假前夕、或遇大型集会、文娱活动,是交通秩序最为复杂、繁忙的时期;4、与校外交往多,而校内的交通路线并不全为校外的驾驶员所熟悉;5、校内交通安全设施往往被人们忽视,专职交管人员缺乏。所以,大学校园也难免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师生员工、家属子女以及为高校服务的从业人员,进入校园后,在交通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礼让,安全通行。2、熟悉校内路线地形,记住容易出事的地段,时刻提高警惕。3、走路留神,见到各种车辆提前避让,防止那些认为"校内可以不讲交通规则"的驾驶员意外肇事;4、骑车要慢,复杂地段要缓缓而行,必要时要下车推行。5、驾车要中速行驶,精力集中,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校园内机动车辆的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
五、行人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行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过失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行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该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来认定行人应当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行人除承担交通事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如造成死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如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六、发生事故该怎么办?
(一)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及时报案。当事人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
(三)抢救伤者。应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四)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
(五)协助公安机关现场调查取证。
(六)随后应向保险公司报案。接下来在五日内携带保险卡、身份证、驾照、被保险人印章(或失窃证明单、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临时收据),尽速至保险公司填写有关文件申请理赔。
此外,你尤其还要注意:如果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各种必要的单据,或者自保险公司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