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消防宣传日”倡议书
——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每位师生员工:
近年来,各地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7万起,死亡1076人,受伤580人,直接财产损失高达几十亿元人民币。高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每年因违章使用电器而导致的火灾还在频繁发生,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给我们以震撼。其中2008年11月14日发生在上海商学院的宿舍大火致使四名学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们感到深深的惋惜和痛心。血淋淋的教训, 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的可贵,让我们更加深切理解和体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深刻含义。
今天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日”。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彻底清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每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校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把学到的消防常识告诉给身边的人,使“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三、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坚决不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酒精炉、煤气炉以及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违规电器,正确合理使用电脑、充电器、台灯等电器,不在寝室内燃烛看书、放鞭炮、吸烟等。
四、做好山林防火工作,不在山体周围使用明火,不携带火种上山,维护山林消防安全。
五、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部门举报;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
六、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七、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灭初始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构筑安全和谐校园。
随着冬季的来临,风干物燥,各类安全事故也处于高发期。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此提醒全校每一位师生员工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并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逃生技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时时提高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安全重如泰山,消防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共同努力,珍惜生命,共建我们平安、和谐、美好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