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法律、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行政指示精神,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二、负责掌握政治信息与动态,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及矛盾纠纷的处理,协助各部门、单位做好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三、组织开展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调研分析安全形势,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群防群治,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开展治安巡查,整治学校治安秩序,查破或协助查破各类案件,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五、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负责制定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组织,宣传消防知识。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配置和维修,做好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暂住人口的日常管理服务,协助办理迁入、迁出、注销等手续。
七、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防范水平。
九、指导、协助校内各类大型活动主办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警卫活动。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园“110”服务电话
长 清 校 区:89626110
千佛山校区:82619399
学校地址
长 清 校 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保卫处邮箱:gymyb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