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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暑假安全工作要求 (11-07-15)

 
2011年07月15日 



2011年暑假安全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1年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714日下午,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分别在两个校区进行了一次暑假前的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学校总的安全情况较好,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对暑期防火、防盗及防汛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但是学校暑假的安全形势仍旧比较严峻,在防汛、防火等工作方面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结合当前的安全形势和往年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放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彻底的防火、防盗、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是美术馆、博物馆、特种工艺实验室、数字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电脑室、食堂、锅炉房、配电室、供水站、学生公寓、临时工宿舍、仓库、图书馆等部位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防汛工作

防汛工作是涉及到学校安全稳定的大事,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对防汛工作的认识,“一把手”负总责,健全防汛工作各项制度。要把现在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抓紧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解决,当前难以解决的,一定要有人员和物资上的充分准备,及时发现、及时补救,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放假前的防火、防盗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须彻底清理本部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仓库等部位的易燃、易爆等易燃或危险物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贴好封条,办公室或宿舍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等,将防盗和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暑假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要注意防人身伤害、防侵财、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传销、防灾害事故等教育内容,提高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突遇突发事件时的逃生自救能力。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务工、从业、施工人员的管理

暑假期间,学校教职工在校人员较少,临时务工、从业、施工人员大量增加。各部门还须进一步加强管理,将暑假留校务工人员登记造册(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务必在放假后一个星期内,报保卫处110值班室。假期所有务工人员、施工车辆一律凭学校办理的通行证出入。

六、暑假期间的集体外出活动,要将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暑假期间,凡有组织师生员工外出活动的部门,务必将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安全,不要到偏远、治安较差或存在自然灾害风险的地区,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避免各类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七、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暑假期间的值班制度

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值班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暑假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现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和上报。尤其是有大到暴雨天气预警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暑期的安全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本部门(单位)所属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将防火、防盗、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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