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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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鲁工美院综治【2015】4号) (15-05-22)

 
2015年05月22日 

关于建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全市学校消防安全“五个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分解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处室、每一名岗位,建立详细的责任分工体系,并以学校正式文件进行明确,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现将我校消防安全责任分工情况予以印发,请各级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驻济学校消防安全“五个治理”实施方案》及《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附件:1.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览表.doc

2.附件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清单.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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