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学校在第三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安排部署,副院长韩世春出席会议。
会议领学了《实施细则》,对涉及高校安全管理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与会人员就《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韩世春指出,发展与安全是学校的两件大事,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指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实施细则》的出台依据国家、山东省最新的政策要求,总结归纳了山东省多年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这对于加强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教职员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韩世春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细则》提出要求。一是要广泛学习宣传,为落实好《实施细则》奠定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强化对《实施细则》颁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作为当下的一项重点任务,纳入全体教职工、学生日常学习的必选内容;二是要科学有效使用,构建完善《实施细则》落实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安全工作组,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检查制度,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工作机制,建立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扎实落实安全事项请示报告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三是要强化检查落实,为落实好《实施细则》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学校将采取完善奖惩制度、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完成质效等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落地执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谨务实的优良作风高质量完成每一项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
党委(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周茂同;审核:刘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