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参加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5月29日上午,学生处在长清校区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张云龙主持。消防科田晓东科长、治安防范科邢学斌副科长参加会议。
会上,田晓东通报了2013年12月12日济南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和2014年5月23日长清消防大队两次公寓检查情况,通过图片演示对公寓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了说明。并指出,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邢学斌通报了学校近期涉及学生报警,110接警的几起治安案件,并建议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管理好贵重物品,学生教室、宿舍等部位不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财物要落实防盗措施,避免发生盗窃案件。同时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管理,教育毕业生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