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2期)
2005
年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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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寒假期间我院党委和行政非常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腊月二十六、二十七,于书记、潘院长、刁书记,分别看望了春节期间坚守一线的值班人员。院领导充分肯定了前期的工作,对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要求。全体保卫人员身受鼓舞,在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圆满地完成了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全院没有发生可防性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火灾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确保我院教职员工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受到了教职员工的好评。现将我院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加大了防火、防盗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各家属院大门、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张贴通知、通告、横幅,提高了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了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特别是提醒教职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了发生火灾事故。
二、各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保卫处要求校卫队、传达值班人员在寒假期间,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查验登记工作,加强夜间10点至凌晨5点的值班巡逻,增加巡逻次数和巡逻线路。
三、加强监督,提高值班巡逻质量。保卫处4位同志除了正常的值班外,还加强了夜间的不定时查岗(特别是深夜1点至4点),确保校卫队、门卫人员的巡逻值班质量。从年三十到
正月初五
都有保卫干部带领校卫队员在学院和各家属院值班巡逻,确保了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
四、密切注意“法轮功”新动向和敌对势力渗透活动迹象,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和散发反动传单现象。
五、加强了宿舍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与出租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了留校临时工的管理,严禁临时工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章用电、留宿无关人员现象。
新 学 期 的 主 要 工 作
新学期伊始,保卫处全体同志决心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建设“平安校园”为主线,以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为首要任务,转变保卫观念,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为学院的教学、科研、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主要工作是:
一、根据学院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扎实做好“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校卫队的管理,以适应学院发展对保卫工作的要求。力争建设成为一支思想过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战斗力强的校园治安保卫队伍。
三、建立保卫处宣传网页,发布有关安全知识和信息,做好保卫工作通讯。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作品展和其他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学生公寓、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六、继续做好学院大门前摊点的清理与整治工作,保持校门前的整洁和道路畅通。
七、进一步做好家委会工作,重点是做好邻里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推动我院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人文居住环境。
八、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刑事、治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打击校内不法行为,建立震慑氛围,遏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安 全 提 示
一、由于春节刚过,来济务工人员较多,学校周遍地区社情复杂,希望广大师生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
二、各部门、各系要提醒教职工、学生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放在办公室、宿舍、教室内,最好将现金存入银行。
三、各系要提醒学生不要将烟花爆竹带入教室、宿舍,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各部门、各单位提醒本部门师生员工在欢度“元宵”佳节之时,注意燃放烟花爆竹时的人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外出就餐时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和饮食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