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8期) 2005年7月5日 |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0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认真贯彻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建设“平安校园”文件精神及公安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暑假期间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灾害事故工作,确保全院人、财、物的安全,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将我院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遵纪守法和事故防范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学生不要将电脑、现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和教室内,严禁在教室内住宿;提醒教职员工夜间、白天家中无人时务必要关好门窗,注意用电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提醒假期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将旅游的去向告知家人,且宜结伴同行。要注意交通安全、餐饮卫生,时刻保管好个人物品,防止被骗、被盗。
三、各部门、各单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办公室、教室、微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仓库等进行安全检查,落实贵重物品的防盗措施。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确保宿舍内无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无电脑等贵重物品;建议现金存入银行,违反现金保管规定发生问题者,按规定处罚;确保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做到钥匙专人保管,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四、各系(院)要提醒北校区的学生不要将易燃、易爆(打火机、火柴、发乳、发胶等)、贵重物品放在行李包内,要加强礼堂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学生被褥等物品的安全。
五、要加强对留学生公寓的管理,切实做好外籍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工作,注意防火、防盗。
六、接到通知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搞好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以上通知内容落实情况,院综治委及保卫处放假前将进行检查。
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保卫处制定了暑假期间的保卫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
二、坚守岗位,落实安全责任制。放假期间,校卫队、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查验登记工作;加强夜间10点至凌晨5点的值班巡逻,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逻质量。校园“110”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为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
三、制定值班表,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履行职责。保卫干部除了正常的值班外,夜间还要不定时查岗(特别是凌晨1点至4点),确保校卫队、门卫人员的巡逻值班质量。如因渎职发生事故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家属院的消防巡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无损。加强礼堂外围的巡逻力度,确保学生的行李物品安全。
五、密切注意“法轮功”新动向和敌对势力渗透活动迹象,发现“法轮功”传单及时清除、上交或销毁。
六、督促检查学生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教室、宿舍内,严禁学生在教室内住宿。
七、加强宿舍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留校临时工的管理,严禁临时工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杜绝违章用电、留宿无关人员现象。
八、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我们的工作,电话是9359、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