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保卫工作通讯06年第6期(总第十七期) (06-06-30)

 
2006年06月30日 

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17期) 2006年6月27

校外租房安全隐患情况通报

自从20057月份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不再禁止学生校外租房以来,大学生尤其是大三、大四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者迅速增多。在校大学生校外租房所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视。除了容易发生用电、用火安全事故,容易发生经济纠纷,校外受伤犯病不能得到紧急护理等种种不利因素外,近年来因校外租房而引发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呈迅速增长趋势,希望引起在校大学生和相关部门的关注。

一、因校外租房引起的各类安全问题

12003523,贵阳某大学女生在其所租房屋中为躲避性侵犯跳楼致瘫;

220041月,1名甘肃籍大学生在出租房内被杀害;

320042月,云南某大学4名学生在校外公寓被害;

42004212,徐州某大学某大三男生因与女友(徐州某学院大二学生)发生争执,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刺其女友48刀,致使女友死亡;

520044月,西部某学院2名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遭歹徒绑架抢劫;

620046月,北京两名大学生在出租房内被杀害;

720041216,山西省某高校某男生请女同学到其租住房屋内做客时,不慎导致女同学煤气中毒身亡;

8200619,江苏省淮阴市某学院一男生,在其校外租住房屋内欲绑架一小学生不遂,将其杀害;

920066月,泉州市某大学某女生在其租住房屋内被其男友杀害。

除了上述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因大学生校外租房引起的典型治安、刑事案例外,我校在校生因外租房屋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各种纠纷事件也不少见,近期发生的有:

12006696点左右,我校长清校区学生ⅹⅹ和ⅹⅹⅹ(在校外租房)在大学路乐天小区与当地村民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打架斗殴,将村民打伤,后经派出所调解处理,赔偿受伤村民医疗费2000元。

22006611,我校长清校区一女生ⅹⅹ的男朋友(闲散人员)在山东师范大学新校区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后经保卫处查明,该女生私自为其男朋友提供我校的出入证,利用假证多次出入我校男生公寓,并且两人在校外租房。该嫌犯已被拘留,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校外租房带来的安全隐患

结合上述各类案例,我们能看到由于所租房地处校外社区,民情、社情、地理环境往往比较复杂,租房学生不可能得到校区内那样严密的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安全防护措施,往往容易受到各种非法侵害。在外租住房屋所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类:

1、遭受入室偷盗、敲诈勒索等种种非法侵害;

2、遭受入室抢劫、性侵犯甚至人身伤害等种种暴力犯罪伤害;

3、遭受煤气、电器使用不当或设备老化导致的火灾事故、煤气中毒及其它人身伤亡事故;

4、遭受地方不法之徒的无端滋扰;

5、因与房东或邻居的纠纷及纠纷未妥善解决后可能产生的其他严重问题;

6、一旦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往往得不到迅速救治;

7、因缺乏学校纪律的约束和领导老师的有效监督,极少数学生因自律不严格,容易做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三、校外租房安全防范

通过对以上因校外租房引发的各类案例的情况通报及分析,相信同学们对在校外租房的种种弊端和隐患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我们希望同学们在做出租房决定前能够仔细考虑,权衡利弊,做出明智决定。如果确实需要租房,请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1、租住房屋时,地理位置是首要考虑的条件。请同学们一定要耐心考察房屋的周边环境,尤其是其治安环境,尽量不要在位置偏僻、社情混乱、治安环境差的区域租住房屋。

2、一定签订合理合法的租房合同。签订合同前要确认业主身份,明确房屋产权,考察房屋设施,谈妥租金数目,确认支付方式,合同手续要表述清晰、内容完善,避免日后发生相关纠纷,引起不必要麻烦。

3、不要在房屋内乱拉电源、乱扔烟头,使用煤气后及时关紧阀门,不要在室内焚烧杂物,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房屋交接后一定要换锁,钥匙要妥善保管,离开房屋时应关好门窗。

5、如与他人合租房屋,合租的对象尽量以朋友、同学为主,至少是熟人介绍。

6、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处理好邻居关系,避免发生相关纠纷。

7、遭遇不法分子侵扰,要迅速反应到公安机关报案,最好尽快退租,避免遭受非法侵害。

8、严于自律,遵纪守法,不要沾染自由散漫、享乐至上等不良习气,避免走向歧途。

9、一定要注意与学校或同学保持联络,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迅速求救。

关闭

校园“110”服务电话   

长 清 校 区:89626110     

千佛山校区:82619399

学校地址

长 清 校 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保卫处邮箱:gymybwc@163.com



︻官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