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21期) 2007年1月26日 |
驻济高校及千佛山地区近期发案情况通报
一、案件
2006年12月份,发生在高校内的案件以盗窃案件为主,共发生盗窃案件17起,被盗物品主要是笔记本电脑(6台)、手机(6部)、数码相机(5部)、摩托车(1辆)、电动车(2辆),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集中在学生宿舍、食堂、浴室、操场、家属院等公共场所。我校长清校区在本学期发生了3起盗窃案件,1起发生在学校浴室,2起发生在学生宿舍(内部盗窃),共计损失4000余元。
2006年10月份至2007年1月份,千佛山地区共发生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4起,其中千佛山东路17号家属院内被盗汽车1辆(价值12万元),千佛山东路13号院内被盗汽车1辆(价值10万元),千佛山东路39号院内被盗汽车1辆(价值11万元),中创软件园被盗汽车1辆(价值30万元)。
二、发案原因
1、新年将近,流窜作案犯罪分子急需大捞一把,导致盗窃案件飙升。
2、许多犯罪分子将人、财、物密集的高校及家属院作为“猎场”,把学生、教
工当作侵害目标。
3、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力度不够,极少数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追求时髦,盲目攀比。
4、部分教室、宿舍管理松懈,制度不严,人员缺乏警惕,自我防范意识差。
三、安全提示
时值年底,社会上各类犯罪增多,盗窃案件飙升,流窜作案呈上升趋势,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特提醒大家:
1、离开家、宿舍时,一定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防止发生入室盗窃案件;
2、在教室、食堂、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做到人机不分、人包不离;
3、到澡堂内洗澡或到操场运动时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4、不要在宿舍内随便留宿外来人员;
5、放假离校时,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并确保宿舍门窗锁好;
6、回家及返校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乘转车时要注意交通安全。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07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认真贯彻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建设“平安校园”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我校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一把手”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寒假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堵塞每个工作环节上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群防群治能力。部门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妥善保管,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离开办公室时要检查门、窗有否关好,电源有否切断。
四、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寒假期间学生要全部离校,公寓内不准留宿学生。不准在教室和和宿舍内放置电脑、现金等贵重物品。对进出公寓的人员要严格检查并做好登记。
五、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多功能厅、电脑室、实习间、锅炉房、配电室、水泵房、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要重视消防安全,彻底消除重点要害部位的隐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六、各部门要提醒本部门师生员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要在合法的经营网点购买烟花爆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不要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易燃物投掷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时要有成年人监护。
七、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八、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值班,各部门、各级值班人员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与领导,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九、寒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要积极配合门卫工作,进出校门凭工作证、学生证或临时出入证,施工单位进校前要事先报告保卫处。
十、加强寒假期间需留驻校内人员的管理。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将寒假期间需留驻校内人员的名单在2月1日前报保卫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