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23期) 2007年3月26日 |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自1886年第一辆汽车问世以来,全世界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经超过3000万,并且每年以40万的速度增加。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居世界第一,每年有数万人死于交通事故。2006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8万起,共造成9万人死亡。另据教育部统计,2006年发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事故中,以交通事故为主,造成的学生伤亡人数占所有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的30%,其中,8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校外,20%发生在校园内。据某市交通大队统计,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该辖区十余所高校内发生交通事故16起,伤15人,死亡6人。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血淋淋的教训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切实关注交通安全,不得不重新思考和寻求在这个车轮滚滚的世界中的安全法则。
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安全事故
1、2006年5月10日,我校千佛山校区一名学生乘坐超市购物班车时,由于司机急刹车,该学生没有坐稳,头部撞在前排座椅靠背上受伤。
2、2006年12月5日上午,我校长清校区一名女生在山东师范大学门前被一辆货车撞伤,幸无大碍。
3、2007年2月9日,我校长清校区一名临时务工人员骑电动车在大学路被汽车撞伤,导致鼻梁骨折。
4、2007年3月14日上午,我校长清校区一名女生乘坐一辆无牌照的“摩的”外出购物时,该“摩的”因躲避其他车辆发生侧翻,导致学生头部受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
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高校与社会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使校园内人流量、车流量急剧增加。
2、教工的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加,学生拥有自行车、摩托车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3、校园内人员居住集中,上、下课时容易形成人流高峰。
4、注意力不集中,在路上边走路边看书或听音乐或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5、不走人行道,在路上嬉笑打闹,对行驶车辆视而不见。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许多师生法制观念淡薄,无视交通法规,不走人行道或不靠右行走,闯红灯。
2、为图方便,过马路时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
3、许多学生为贪图便宜,乘坐非正规的出租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
4、多数高校坐落于城市繁华地区,车流量大,人员密集。
5、大学园区道路建设、交通管理滞后于高校的发展,主要道路、交叉路口缺少交通安全设施,也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
三、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两点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掌握和严格遵守的。
(1)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栏,过街要走人行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有“禁止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2)要乘坐正规、合法、车况良好的车辆,遵守秩序。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等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时不能贪图便宜,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摩的”。
四、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及时报案
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想到的是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可“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与所在部门取得联系。
2、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的勘察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没有有效保护好现场,易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
3、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