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33期) 2008年1月15日 |
近期案情通报
一、大学园区发案情况
2007年12月份,大学路派出所共接警193起,其中刑事警情19起,治安警情83起,纠纷52起,火警3起,求助34起,其他2起。涉及学生的各类案件、纠纷、求助共51起,分别是入室盗窃3起,抢劫2起,普通盗窃1起,纠纷26起,求助19起。
二、我校发案情况
1、2007年11月3日上午,长清校区某学院一女生在宿舍内被盗手机1部。
2、2007年12月8日下午至10日上午,长清校区某学院一男生在18号公寓前丢失自行车1辆(已破获)。
3、2007年12月27日上午,长清校区某学院一女生在教室内被盗手机1部。
4、2008年1月1日,千佛山校区一男生在宿舍内被盗MP31部。
5、2008年1月8日,千佛山校区一女生在宿舍被盗手机1部(已破获)
三、典型案例
1、2007年10月22日,山东临沭县伏姓兄弟两人通过老乡认识了大学园区某高校三名女生,借请被害人吃饭之机,密谋投放安眠药,欲实施强奸,由于药量过小而未遂,10月29日,又故伎重演,但由于服务员频繁催帐,二人再次强奸未遂,并将一名女生的手机、现金抢走后逃窜,11月14日被抓获。
2、2007年11月2日,某高校一男生因欠债,被债主追到长清商业街南桥时不慎跌落桥下,由于债主恐吓,致使该男生无法上岸,溺水身亡。
“安全”二字要牢记 和谐快乐度佳节
——假期安全提示
爆竹声声辞旧岁,红红火火迎新春。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保卫处全体职工预祝一年来一贯关心支持保卫工作的全体师生员工春节快乐,万事如意。我们衷心地希望您在欢度佳节的同时,时刻牢记“安全”二字,度过一个平安、和谐、快乐的春节。为此,保卫处向特向您提出如下安全提示:
一、旅途安全
学生离校和返校途中,购买车、船票时,要在售票窗口购买,不要在个人手中购买,防止假票或废票;乘坐长途客车时不要乘坐无营运证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严禁携带违禁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贵重物品、现金要随身携带,行李物品不要交给陌生人帮助看管;在旅行和乘车途中,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将自己和家中的信息告诉陌生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食物、饮料、香烟等,防止因含有麻醉剂等成分,造成人身、财产伤害;尽量不要在浓雾、大雪天气驾车外出,更不可酒后驾驶。
二、饮食安全
饮食要有规律,注意卫生,勿暴饮暴食,适量饮酒,外出就餐时要到卫生条件好,有合格营业执照的地方就餐,同时要索要票据,一旦发生饮食安全事故,可凭票维权。
三、交友安全
不要用感情代替理智,对于陌生人或初识者,要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交往要有选择,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在网上通信,要时刻保持警惕,要有理智的判断能力,不要随便将自己和家庭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人;不提倡与网友见面,确实要与网友见面时要自己选择人多、交通便利的公共场所。
四、财物安全
年底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时期,因此,家中无人、午休、夜间时一定要关好门窗;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停放在安全区域,不要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厢内;外出游玩、就餐、乘坐公共车辆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五、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不要一次购买、存放数量过大的烟花爆竹;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易燃物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严格按照说明正确燃放,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