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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工作通讯2011年第4期(总第六十八期) (11-05-04)

 
2011年05月04日 

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68期) 201152

大学生安全教育——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是一种不良行为或有害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在失去理智和自我约束情况下的一种外部激烈的冲突。本学期,我校发生6起学生打架事件,性质较为恶劣,影响较坏。现在,大学生中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次数之多,涉及人数之众和问题之严重,远远高于大学生参与其他违法犯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构建和谐校园,争做诚实守信文明大学生,学生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一、打架斗殴的危害

1、扰乱校园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少数学生参与打架斗殴,严重破坏学校的良好氛围,破坏校园风气。尤其是群体性的打架斗殴,容易产生轰动效应,被少数人挑拨利用,形成不安定因素,危及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

2、妨碍团结友谊,破坏成才环境

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理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打架斗殴,只会伤害感情,削弱友谊,破坏团结,瓦解集体,使自己孤立于集体之外,失去从他人身上得到帮助及受他人启发以增长自己的学识的良好机会。

3、有碍身心健康,导致心理障碍

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学生求知的前提条件,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打架斗殴恰恰使这一环境遭到破坏,给心灵带来伤害。有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本身就比较脆弱,与同学发生纠纷后,心理上受到压抑,性格变得孤僻,烦躁和沉闷,甚至因为过度的担心、焦虑而造成心理障碍,患上精神病。

4、诱发违法犯罪,断送美好前程

打架斗殴常因小事而起,但其一旦酿成刑事、治安案件,轻则受到退学、开除的处理;重则触犯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断送自己美好的前程。

二、对打架斗殴学生的处理

(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以下处理:

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致人轻伤或重伤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参与打架两次以上(含两次)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凡打人致伤而不按期缴纳有关赔偿者,给予加重一级的处分。后果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4、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勾结校外人员在校内打架肇事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参与黑社会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团伙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持械打人者,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8、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恶化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9、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参与打架的当事人进行非组织活动,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知情而故意提供伪证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0、打架事件处理终止后又有打击报复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1、因打架斗殴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除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外,还应向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打架斗殴的预防

1、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大学生中的打架斗殴多数由口角引起,参与者一般缺乏修养,言行粗鲁,举止失雅,预防大学生打架斗殴的发生,首先大学生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2、冷静克制,学会容忍

大家斗殴一般源于纠纷,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难免会和别人产生一些矛盾,发生一些误会,这是很正常的。关键是如何以良好的心态,妥善处理。古人尚能“理从是处让三分”,当代大学生更应如此。

3、自我约束,遵章守纪

俗话说“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大学生,与大家共同生活在一个集体当中,就必须遵循这个集体的规章制度,即使处理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也要依规矩而行。如果大家都能这样做,完全可以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4、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严格要求自己,多作自我批评,多换位思考,能善于理解他人,替别人着想。

5、加强沟通,减少猜疑

生活在一个集体中的大学生,同学之间要相互信任,对于一些事情不能只凭主观臆断和揣测,要认真分析,弄清事实,不要胡乱联想。遇到问题,多与同学谈心,交流意见,沟通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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