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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工作通讯2012年第3期(总第七十八期) (12-04-27)

 
2012年04月27日 

保 卫 工 作 通 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第78期) 2012年4月23

关于做好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办公场所(学校所有房屋通称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盗窃等案件的发生,确保我校正常的办公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做好办公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安全与稳定。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掌握安全防范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单位结合我校近期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办公场所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排查分析。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重点检查:电源配电板、电源电路、开关、插座、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安全报警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贵重物品是否妥善保管;门、窗及安全防范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违规用电、用火等情况。

四、加强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办公室、实验室、仓库、计算机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重点部位的门窗、钥匙、电源、报警器等关键设施要专人专管。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门窗、电源的每日检查工作。办公场所的物品进出要有专人管理,做好登记记录。正常工作时间,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的,要做到随手关门;发现行迹可疑的外来人员,要主动查问,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每日下班之前以及节假日离开办公室前,特别要认真做好两项检查:一是电脑、空调、电热板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切断;二是门窗是否关牢。发现有不稳定因素及安全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我校保卫部门反应情况。

五、加强办公场所钥匙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教室、工作室、学生宿舍以及多人拥有钥匙的房屋钥匙管理工作,一是钥匙不准外借;二是屋内贵重物品要放到柜中专人保管;三是要做好登记工作,每天第一个进入和最后一个离开房屋的人要在值班本上登记,并注明进入或者离开的具体时间。

六、带物品出入楼宇门要积极配合物业人员登记。带物品尤其是带贵重物品和公家物品出入楼宇门,要积极配合物业人员做好物品出入登记工作。

七、健全办公场所值班制度。我校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完善日常值班制度,做好办公场所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各类不安全隐患。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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