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平安高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校“平安高校”创建活动的申报和迎评工作,根据济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济综治办〔2012〕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校“平安高校”创建活动申报、迎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改学校存在的各类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同时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平安高校”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为实现学校持续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将“平安高校”创建活动申报、迎评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学校成立“平安高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另行下文),主要任务是指导、督促、检查全校开展自查和迎评落实工作,配合“平安高校”创建活动联合验收考评小组做好验收和考评工作。各部门、单位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抓好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2013年5月31日前)
各部门、单位认真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平安高校”建设检查评估自查自评标准》(附件1)组织自查自评,并将自查得分情况汇报给“平安高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自查出现扣分,须文字说明扣分项目、扣分原因及整改计划。
(二)检查整改(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学校“平安高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平安高校”自查情况表》(附件2),对各部门自查自评工作予以检查验收(验收工作以听取单位汇报、查看文件记录、现场检查、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整改工作。
(三)申报迎评(2013年7月15日前)
学校填写《济南市“平安高校”创建活动考核评分表》、《济南市“平安高校”申报表》,报送济南市“平安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迎接验收(2013年12月31日前)
各部门、单位按照学校“平安高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全面发动,积极准备,迎接“平安高校”创建活动联合验收考评小组对我校“平安高校”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平安高校”创建活动重要性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全力做好迎评创建工作。
(二)严格自查,认真整改。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平安高校”建设检查评估自查自评标准》,逐一自查,客观打分并落实整改,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自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三)强化宣传,全面发动。
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参与迎评创建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群防群治的“平安高校”创建工作氛围。
(四)建立机制,务求实效。
各部门、单位要以“平安高校”迎评创建活动为契机,彻底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全面建立并落实安全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平安高校”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