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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部分问题的说明 (13-06-17)

 
2013年06月17日 

关于201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部分问题的说明

保卫处已将《201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发布在保卫处网页(www.sdada.edu.cn/bwc/)安全知识栏,为确保2013年毕业生户口顺利迁出,现将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户口迁移费用

按照济南市新的户籍政策,“户口迁移证”将不再收工本费,所以今年保卫处将不再代收户口迁移费。

二、关于户口迁移办理时间

因为“户口迁移证”须依据“派遣证”的派遣地址办理,故按照往年惯例,保卫处将在拿到“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后一周内,完成户口迁移工作。

户籍科已于617拿到“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现正在开展数据核对、户籍迁出、迁移证和户籍卡办理工作。估计621之前可将各类户籍手续发放至各二级学院。届时,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自行领取。

三、关于户口迁移地址不清的情况处理

1、在“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中,部分同学的“派遣地址”的清晰程度不符合“户口迁移地址”要求的标准(例如派遣地址为“某某大学”,而迁移证地址则要求落实到“省、市、区、路、号”),故户籍科须联系这部分同学落实具体迁移地址,届时需要各二级学院的协助。

2、部分原籍外省同学“派遣地址”的清晰程度,不符合“户口迁移地址”要求的标准,例如“某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类的,按照往年的工作经验,户籍科会将其户口迁往其原籍(即其入学时的户口迁来地址)。这部分同学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若需要变更“迁移地址”,请自行与户籍科联系。

四、关于户籍科的联系方式

长清校区办公室:办公楼二楼东头保卫处办公室,电话89626115老师

千佛山校区办公室:办公楼109\110室,电话82619359老师

邮箱:gymybwc@163.com

保卫处户籍管理科

20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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