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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说明 (15-06-15)

 
2015年06月15日 

关于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说明

为确保2015年毕业生户口顺利迁出,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

1、今年学校不保留学生户口,毕业生户口将全部迁出。

2、毕业生户口将按照“报到证”(即“派遣证”)上的“报到地址”做迁移。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必须和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否则不能落户。

3毕业生何时返校领取户口迁移手续,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规定并通知。

保卫处将在报到证办理后一星期内,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并将毕业生的各类户籍手续(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发放至各二级学院。领取日期由二级学院自行规定并通知。

4按照济南市户籍新政,毕业生户口迁移不收取费用。

二、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保卫处收到学生处提供的 “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保卫处将户籍迁移手续发放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发放至毕业生本人。

三、户口迁移地址不清的情况处理

1、“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与“报到证”地址要求的标准不相符的(例如派遣地址为“某某大学”,而迁移证地址则要求落实到“省、市、区、路、号”),请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本人予以落实,避免影响学生户籍按时迁出。

2、部分原籍外省的同学“报到证”地址不符合“户口迁移地址”要求的(例如“某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类),公安机关会将把其户口迁回原籍(即其入学时的户口迁来地址)。

四、户籍科联系方式

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2074室,电话89626115老师

千佛山校区:办公楼109室,电话82619359老师

其他需要注意事项,请参看保卫处网页《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

2015615

关闭

校园“110”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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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保卫处邮箱:gymybw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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