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寓安全秩序卫生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学工部[2016]45号
各教学单位:
学生公寓是我校学生人口非常密集的场所,公寓安全关系着全体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现在天气逐渐转冷,气候干燥,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公寓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在我校发生,现决定在学生公寓开展公寓安全秩序卫生大检查活动,认真排查、整改宿舍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本次检查,及时发现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维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12月19日—22日为安全教育阶段
各教学单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学生的防范意识。
1、召开“珍惜生命 远离隐患 增强安全意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4】1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鲁工美院办字【2006】67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教育每一名学生在安全问题上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要认为事故发生不在自己身上,就离自己还很遥远。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学会基本的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常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应对和处理复杂情况及危机局面的能力。
3、教育每一名学生晚上要按时返回公寓,一二三年级认真进行指纹考勤,高年级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公寓的必须持所在单位的请假条或证明信到管理员处登记进入;每一位学生在公寓考勤之后,不能再随便外出,以免发生意外。
(二)12月23日—12月26日为自查阶段
各教学单位以班级、宿舍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宿舍安全卫生纪律自查活动,整理宿舍物品,打扫宿舍卫生,落实夜不归宿和晚归学生情况,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宿舍生活环境。具体要求:
1、彻底清理寝室内部的各种私接电线和网线。如:强、弱电线相互缠绕、宿舍之间私自架设的网线等问题隐患。
2、清理私用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饭煲等)和酒精炉、变压插排等。
3、禁止在楼内公共区域及宿舍内吸烟。
4、对寝室内部做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清除垃圾,特别是阳台、窗台、墙角和床底,保持寝室整洁和通风良好。
5、楼道等消防通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6、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公寓,杜绝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
各教学单位在此阶段结束前将自查结果及需要学生处或有关部门解决的事宜书面报公寓科。
(三)12月27日为大检查阶段
由学校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学生宿舍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夜不归宿和晚归情况,验收各教学单位的自查结果,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存在的问题,由各教学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四)12月28日—1月2日为整改阶段
各教学单位集中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因思想不重视、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从而瞒报、漏报或不能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五)1月3日—1月6日为验收阶段
对学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此次检查结果与学生的评优评奖及资助直接挂钩,对违纪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针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坚持整改结合,边整边改,抓好落实,切实把宿舍安全卫生纪律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学生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