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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师生参加“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 (08-04-15) [附图]

 
2008年04月15日 

我校师生参加“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

4 12 上午,“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在山东师范大学礼堂举行。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宋焕新、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天仁、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海洋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安保处处长邓洪基主持了报告会。驻济高校的一千余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学生代表宣读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倡议书”。报告会结束后,同学们积极参加了“拒绝传销签名”活动。我校部分师生在学生处副处长金伟、保卫处副处长张利的带领下,参加了报告会并认真倾听了报告。

会议首先由李海洋总队长传达了由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省高校的防传销工作做了整体部署和要求。然后,王天仁副局长为大家做了“预防和打击传销专题报告”。报告从“什么是传销”、“从事传销活动要负的法律责任”、“传销是如何骗人的”、“传销的危害”、“大学生如何识别并抵制传销”等方面,结合大量的生动案例,为大家剖析了传销的经济邪教本质、骗人伎俩和法律责任。

最后宋焕新副书记做了重要指示性讲话。宋书记对参加报告会的高校师生代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通过报告真正认识传销的本质和危害;二是要求大家积极传达、广泛宣传这次会议的会议精神;三是要求各高校加强管理,从校园安全和学生管理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做好防传销工作;四是各高校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将防传销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报告会,使高校师生进一步认识到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提高了师生识别和抵制传销的防范意识,为高校下一步的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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