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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冬季安全工作会议 (10-11-25)

 
2010年11月25日 

我校召开冬季安全工作会议

1123下午,我校在长清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冬季安全工作会议。院长助理、党办、院办主任王立果主持会议,副院长刁在祥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学校综治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卫处长张利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接着通报了近期国内外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最后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学校各二级单位的消防职责和工作要求的规定内容。

随后,副院长刁在祥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做了重要讲话,就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站在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护学校及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做好冬季安全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人员教育、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和工作检查等有机结合。三是落实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上级关于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消防工作的“一畅二知三能”及“四个能力”建设要抓牢做实。四是常抓不懈。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这次安全会议,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安全工作要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到一年365天不能放松。五是严肃追究。安全工作不准许出现任何责任事故,一旦出现造成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将进行责任追究,追究当事人、当时人所在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会议要求,会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拉网式、全面彻底的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稿两种形式于20101129日下午400之前报综治委办公室。

最后,会议要求大家,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渗透到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按照“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己事”的原则,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构筑起牢固的安全壁垒,以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和谐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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