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表适用于学校的师生员工集体(三人以上含三人)外出写生、考察等活动,活动前必须填写此表进行审批,以便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注意安全。
2、学生集体外出,根据活动性质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教职工外出活动由工会、校办公室审批;保卫处备案。
3、外出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外出安全。
4、外出人员的交通、食宿、生病等情况,建议主办单位使用安全的交通工具,食宿上要保证外出人员的住宿和饮食安全,人员生病到具有县级以上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在外出期间预防人员受伤、走散、上当受欺、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发生,外出前要根据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的不同,对外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外出时,来校接送人员的车辆要严格按照学校外来车辆规定,进行登记出入。
7、此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保卫处备案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