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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10-03-04)

 
2010年03月04日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寒假前安全检查的隐患整改情况,经学校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春季安全大检查,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这次春季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同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等长效机制,维护学校的持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检查内容

这次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教育以及寒假前安全大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03511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312,各部门、单位将安全自查情况(包括检查人员、内容、时间、部位、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以文字形式报送学校综治委(长清校区保卫处办公室,邮箱:bwk@sdada.edu.cn),届时学校综治委将对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予以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检查,切实把这次安全检查工作抓实、抓细,坚决做到查处隐患、堵塞漏洞,不留死角、超前防范。

(二)要把此次安全大检查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上报学校综治委,并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要切实落实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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